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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紅杉資本都看中的DAO,你願不願去認識一下?一個組織的運作與管理,如果沒有管理中心,會是更好還是更壞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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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上半年疫情期間SBIR申請熱翻天,僧多粥少之下,為期待領補助金的申請人捏一把冷汗!寫計劃書要花費不少心力,而創業就是心與力最忙的時候,申請過後究竟是失還是得?
申請的心態決定結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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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工作是大多數人自學校畢業後的標準生涯規劃,但在一段規律的上班生活之後,又會不安於現狀萌生突破的衝動,是否可能因為這樣的情緒讓人掉入為創業而創業的坑?人類因夢想而偉大,人們喜歡朝著夢想發展,這是除了錢之外創業的原始動機,創業生存的機會確實不高,起步的方向就開始劃出了勝與敗的界線,但好好的面對的確是生命升級的最好試煉場,因為過程是一連串的折磨,最終有可能你獲得的並非你預期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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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意有起色時,常常會收到侵權警告信,使人膽戰心驚,其實不需要一收到就驚惶失措,在找專業人士處理之前,自己可以嘗試做一些緊急處理,使自己不至於陷入危機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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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服務企業的過程,見到的都是創業者的艱辛歷程,不堪回首卻也是人生智慧,常問到若再來一次你會想避免的事有哪些?選一些給新創的夥伴當作避險教材!
培養新人 不如看人識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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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大多數新創企業已經進化到知道要思考商業模式,但是在大談商業模式的過程,往往實施之後還是有幾許落寞,檯面上分析工具這麼多,到底哪裡出差錯?
商機只能發現,不能創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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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胎器是用來阻撓別人汽車前行的。創業者大談商業模式時,常常會問道,如何阻卻競爭對手知悉自己的創意、學習、並超越自己?這樣說好了,符合市場脈動的商業模式,本來就不容易只有你獨家想到,拚的就是你知我知的狀況下,誰能勝出!多著墨在如何讓自己御浪前行,就是最好的雞爪釘策略,只是不同時期須強調不同的策略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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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闆從早忙到晚,員工到點就下班,新創企業有沒有這個困擾? 單是這個問題公司一定做不大,在這個多變的環境下可能還活不下去,提供一個方法讓老闆脫離苦海,也讓員工很有使命感。
運用決策流程向下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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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將公司的核心技術申請專利權之保護,是許多公司在營運上的重要經營策略,然而,技術的創新往往來自團隊的努力,甚至來自於吸取競爭對手的研發結果後,再為技術上之突破,而一連串的技術創新所產生的研發成果,在最後申請專利權保護之階段,常遇到到底專利權的歸屬應為何人之爭議,究竟是雇主可以申請專利?還是研發人員可以申請專利?倘若在研發過程中發生技術外洩,遭競爭對手搶先申請專利權,真正之專利權人應如何主張權利?以下就常見的爭議問題,及最高法院最新的判決見解加以分析之。
    我國專利法第7條及第8條針對雇主、受雇人、出資者、聘用者等申請專利之權限有明確之規範,就「職務上發明」而言,專利法第7條第1項規定,在雇主及員工沒有另行約定之情形下,原則上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均由雇主享有,亦即,公司所聘僱之研發人員,其所研發出的創新技術,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均由公司享有。而所謂「職務上發明」,依專利法第7條第2項規定,是指「受雇人於僱傭關係中之工作所完成之發明、新型或設計。」在此應特別注意的是,除非雇主及員工另有特別約定專利權的歸屬屬於員工,否則員工不得以「雇用人未支付受雇人適當之報酬」為由,主張雇主不得享有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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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者都積極在談商業模式、營銷策略,但若是初期產品定位與方向偏差,再怎麼苦心思維也都容易付諸東流,而產品的定位應該來自消費者痛點。
商業模式圖提供了一個循序規劃的概念,是個理想的思考模型。但是,在目標客群的部分太攏統,若不先釐清與競業間的差異點及消費者的痛點,很容易陷入主觀創造市場商機的危險,要知道商機是只能發現,不能被創造,特別針對中小企業而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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